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中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
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调整到基层指挥岗位者,定职、授衔和确定职务薪津标准,与初级指挥院校毕业的学员相同。
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中专毕业生,定为专业技术15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大学专科毕业的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学员的定级和军衔的确定,由毕业院校按规定在学员毕业时确定。毕业学员在部队见习或锻炼期满后,由所在部队按规定及时下达任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