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后,见习或锻炼工作由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组织实施。
指挥专业的学员,实行半年的锻炼期。在锻炼期内,先到连队当班长,再当见习排长。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即按规定授予军衔。任职(授衔)时间从毕业之日算起。考核不合格的,延长锻炼期,任职(授衔)时间从延长之日算起。
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分配到部队后,结合今后准备从事的工作,安排到基层见习,时间一般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