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威州和黑森州都在大学收费制度的框架下出台了教学质量不佳可退还学费的规定。这种规定名为“退款保证” (Geld-zurück-Garantie)。如果学习条件不好或极差而导致学业质量不佳,学生可以得到部分甚至全额的退款。
从今年冬季学期开始征收学费的北威州是第一个规定“退款保证”的州,有关主管人士称, “退款保证”可以使学生得到“顾客”般的对待,有利于在学校与学生之间建立良好关系。为了避免学校与学生对簿公堂,北威州决定成立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双方纠纷。委员会的半数由学生组成,主持会议者应为不属于该校的第三方。如果教学质量“极差”,仲裁委员会将建议校方将学费部分或全额退还。关于教学质量差也有具体解释,如课程取消,课堂座位不足,成绩发放过晚致使学生错过申请课程的时间等。
黑森州是第二个引入“退款保证”的州。该州政党基民盟在上周向州议会提交的学费征收法规草案中写入了这一规定。但相关做法在该州内受到了质疑。达姆施塔特工大(TUD)的校长维尔纳(W?rner)认为,该规定毫无意义。事实上,自2005年1月起,黑森州就实行了所谓的TUD法,规定了达姆施塔特工大拥有最大限度的自我管理和自治权力。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在保证质量而不延长时间的情况下,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圆满地完成学业”。这其实与现在规定的“退款保证”的宗旨相差无几。维尔纳反对由各高校自主实行退款规定,他认为,如果各高校拥有退还学费的自主权利,那么这将导致高校的商业化以及引发办理退款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