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考自主招生工作已经展开,我省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三所高校今年具有自主招生权。12月21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我省已经出台自主招生政策,试点高校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所试点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符合三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其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三所高校组织专家组经过审查、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三所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在考生所在中学、三所高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三所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招办向考生选报的高校投档,高校对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入选考生应根据先期考核和公示的高校的要求填报志愿,省招办可将入选考生档案先于高校所在批次录取开始前投给有关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