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真加分的高校知多少
2006年,在950余万考生仅过几天之后就将进入考场之时,却出现了一个迅速传遍大江南北的高考新名词—裸考。何谓“裸考”,“就是什么加分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的人。”更简之为“没加分的高考生”。(引文源自《中国青年报》等媒体)
严格地说,“裸考”这个新名词的内涵和外延是不准确的。我国高考享受优惠政策的大多是若干类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等除外)。也就是说,加分和加分投档是有区别的,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也是有区别的,是不能随意混淆的。对此加以修正即为:“裸考”,就是什么加分或降分投档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的高考生。很显然,与“裸考”相对应的“非裸考”,就是既凭考试成绩又有加分或降分投档的高考生。
当然,严格归严格,在现实中,有一些专家、学者以及专业人士都将加分投档简化成加分,难道就没有一点点理由及依据吗?客观地说,依据还是有一点的。据作者对招生章程的研究,全国有190余所本科高校(含部分独立学院),是可以将加分投档中的投档二字去掉简化成加分的。到这里,可能有些考生及家长就会不明白了,前面您说将加分投档简化成加分是不对的,现在又说可以,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不然,这一点也不矛盾,让笔者详细介绍后,你们很快就清楚了。
各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教育部的上述规定,将符合上述条件考生的高考成绩加上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值,一并投档。对此,有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将之称为高考成绩和加分,有的称为实考分和加分,还有的称为高考总分和附加分,等等。这里的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既不简炼也不准确,而湖北省将其统一定义为特征成绩。即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这样一来既简炼也准确了,但笔者认为又产生一个问题,不贴切。由于这个招生新名词产生于投档,并首先使用于投档,因此笔者认为将其统一定义为“招投总分”比较好。“招投总分”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或实考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举例来说,某一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为620分;某一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仍为600分。
所以,笔者在此再一次郑重告之,凡符合教育部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不论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不提及或者怎样提及,加分或降分投档各高校是必须执行的,尽管大胆在填报中考虑这一有利因素。至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如与教育部一致,无须多说;如稍有不同,也可大胆在填报中考虑这一有利因素(因为教育部已有授权)。以上为加分投档的第一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考生已经过加分投档后如何处理(降分投档暂不涉及),即如果进档后,也就是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在什么前提条件下确定考生的专业,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这也是区分真加分之高校与假加分之高校的分水岭、试金石。如何确定?有些高校采用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即在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的基础上确定考生的专业,也就是上例中按某一考生的620分来确定他的专业。简言之,各地在投档时按相关规定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投档,而高校在录取时也完全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按“招投总分”来确定考生的专业。并在招生章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的高校称之为真加分的高校。请看山西师范大学在2006年招生章程中是如此规定的“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反之,高校在录取时大体上不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而按高考总分(实考分)来确定考生的专业。并在招生章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的高校称之为假加分的高校。请看北京科技大学在2006年招生章程中是如此规定的“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换言之,在各地投档时管用,在录取时也有大用的加分称之为真加分,这样的高校就是真加分的高校;报考这样真加分的高校,是不是可以将加分投档的“投档”二字去掉而变成加分呢!反之,在各地投档时有用,在录取时大体上没用的加分称之为假加分,这种的高校就是假加分的高校。报考这种假加分的高校,不仅不能将加分投档的投档二字去掉,反而可能会变成陷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