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那些高校是真加分的高校呢,现在谜底揭开了,请看:
真加分之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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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几个特别的情况需要说明一下:
1、校名后的括号里面带“部分”是怎么回事?从教育部关于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中可知,符合加分投档的有7大类考生,加上各地的政策规定就更多了。对此,(1)、绝大部份高校都是“照单全加”,即凡符合教育部和各地加分投档规定的考生,都可以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仍予加分;(2)、有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只给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规定的7大类考生,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加分;(3)、还有的院校只给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规定的7大类考生中的一类或几类,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加分。于是,笔者在校名后的括号里面注上“部分”二字。如吉林大学在招生章程中对此的规定是这样的:“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均按投档分数录取。(2)对其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教育部规定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也就是只给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规定的其中的一类考生,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加分。又如东北林业大学在招生章程中对此的规定是这样的:“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录取进专业时除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按加分后的分数计分外,其余均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这就是只给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规定的其中的3类考生,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加分。
2、校名后的括号里面带“有条件”是怎么回事?先看东北大学在招生章程中对此的是怎样规定的:“对于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当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最低调档分数线时,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的政策加分。其它政策加分按第十一条办理。”这里的条件就是“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最低调档分数线”,那么通过加分才得以投档或调档的不在此列。其它的“有条件”大体上如此。3、校名后的括号里面带其它内容的是怎么回事?(1)、括号里面带“农业”的。先看江西农业大学在招生章程中对此的是怎样规定的:“我校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给予农业院校的第一志愿加(降)分投档政策。”这就是不在教育部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之列的各地根据实情制订的土政策,如湖北、浙江、新疆等地的农林、地矿油、航海、水利、勘探等本科艰苦专业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以及河南等地的对各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2)、括号里面带“农林降分”的。与上述大体相同。(3)、括号里面带“降分投档”的。先看华南师范大学在招生章程中对此的是怎样规定的:“普通本科专业(含外语、体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第一批重点本科专业分数线上。对按政策规定降分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这就是只针对“降分投档”而不针对“加分投档”的特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