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看中山大学在《招生章程》中有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的规定:“4、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及时投出我校,减去分数级差(按标准分计算,级差为50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按分数排序录取。不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通过这则规定和中山大学在广东省的实际招生情况,可以知道:在广东省计划招生4505名,实际投档4552名,投档分677分。那么在广东省的考生,在总分727(677+50)分及其以上者,才有非第一志愿填报中山大学并被录取的可能。由于投档率仅为101.04%,因此在总分727分及其以上者, 第一志愿填报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及其第一批中的任何大学,而第二志愿填报中山大学被其录取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如在总分730分及其以上者,几可稳操胜券。
于是,结论自然而然地就出来了:“唯梯度说”是有害的,是会误导第一批次(重点批次)中许许多多考生的,仅在广东省就可能多达7500余名,当然也包括其它批次中的一些考生。因此,高考填报非第一志愿,首先需考虑并掌握的是,相关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有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的规定,而不是什么“梯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的技巧完全掌握了,同一批次院校志愿的填报不仅可以由高到低,呈‘降幕式’排列,也可以填写成‘并列式’或‘波浪式’,还能填成‘升幕式’,照样可以避免同一批次的志愿之间的‘撞车’现象。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般情况下,高考填报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遵循从高分院校到低分院校的填报原则比较稳妥。当然,只有在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不适用的时候,以及许多院校没有规定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时候,“梯度”才适用。但还必须把握一个不折不扣的前提条件,那就是该院校在前3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至少是该院校在前1年的第一志愿投档不足或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