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第一志愿考生确定专业的两种方法
必须准确把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的核心内容(条件)。什么是其核心内容?在高校确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后,即非第一志愿考生获得投档资格(进档)后,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如何确定,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其核心内容(条件)。一般分为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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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从形式上的分类
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从形式上看,也可分为以下6种:
(1)“一举两用的简明级差”。指的是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既能作为可否进档的资格用,也可作为进档后确定专业的条件用。如云南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5、对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按其所填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提高20分后,依其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进档录取两不同的差别级差”。指的是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仅作为能否进档的资格用,而确定专业的要求又有所不同。如重庆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第十二条 对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对低分段考生,将根据考生总分、专业志愿及单科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专业。若专业计划已满或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凡高出我校调档线60分及以上的第二志愿进档考生,按比第一志愿的考生低20分的原则安排专业。其它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的缺额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不同投档区别对待的异同级差。” 指的是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不同的投档方式,其对应的志愿分数级差也有所不同。如西南科技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4 、学校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二视一’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 40 分的办法予以录取;对于其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 10 分的办法予以录取。”
(4)“级差差值有变的变化级差”。指的是不同地区,级差差值就有所不同。
如首都医科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第八条 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我们欢迎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在北京地区留出适当比例计划数接收本科重点批次二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 其分数线原则上不应低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上20分,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在外省的录取按照该省的重点录取线及我校在该省的生源情况划定我校的提档线,如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上,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5)“听招由命的服从级差”。指的是高校在规定的志愿分数级差外,还有严格的附加条件,就是必须服从专业调剂。简言之,就是填报这样的第二志愿,没有挑选专业的余地。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者按照院校分数级差(40-50分)按本省招生计划3%以内比例择优录取,并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6)“鸡犬升天的优先级差”。与上面的服从级差相比,这个优先级差就可谓“鸡犬升天”了。指的是一旦考生成绩达到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标准,不仅能保证录取,还保证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南京理工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6、对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北大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校,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该省本一批次控制线8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用预留计划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