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2001年6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自此,新课改正式拉开帷幕。
2004年秋季,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成为首批新课程改革实验区。从2006年9月起,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如浙江省根据教育部有关意见和本省实际,颁布了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指导意见及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文件。2007年,北京成为第四批进入高中课改的实验省市之一。
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新高考方案经教育部批准出台。其中,广东为3+文科(理科)基础+X;山东为3+X+1;海南为3+3+基础会考;宁夏为3+文综/理综。
据了解,广东“3+文科(理科)基础+X”模式中,“3”指语数外;“文科或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范围限定在新课程的必修部分,而且考试难度系数将明显下降;“X”为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九门考试,考生可在九门中任选一门。山东“3+X+1”模式中,“3”指语数外,均含选做试题;“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必修部分和一些选修部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必修部分和一些选修部分;“1”是基本能力考试,含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