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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讯(记者郑广辉实习生张枫)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新核定的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07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收费行为,近日省物价局、教育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核定我省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校2007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核定了我省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等11所独立学院和西安翻译学院等5所民办普通高校2007年新增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即原则上文法财经类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500元,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不超过10000元和12000元。各院校可根据办学实际适当下浮。本通知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