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类、理科类的批次安排
提前批:军事(含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及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专业。
第一批:全国重点高校、进入“211工程”建设的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本科专业。
第二批:一般普通高校的本科专业。
第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
第四批:高职(专科)专业。
艺术类批次安排
第一批: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八校和进入“211工程”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校考或使用省统考成绩按学校录取规则录取)以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除“第一批”外的其他院校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经批准实行专业校考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第四批: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批次安排
第一批:重点高校本科专业。
第二批:一般高校本科专业。
第三批: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专业。
第四批:高职(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