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院校和公安类学校。这部分考生每年约占高考体检总数的19%。
体检结果虽属合格范围,但身体条件不符合部分专业要求,比如视力不足、色觉异常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即有部分专业限报。考生体检结果如果属这类情况,在报考志愿时就一定要避开限报条款中所列专业,否则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拒绝录取并退档。这部分考生每年约占高考体检总数的80%左右。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这部分考生首先应积极治疗疾病,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类考生约占考生体检总数的万分之四。
本市在高招中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政策依据。《指导意见》是高考体检工作的依据,更是指导每一位考生根据体检结果选报志愿的指南。考生要想顺利被高校录取,如愿以偿地考入理想的学校和专业,必须认真读懂《指导意见》,根据体检结果,正确填报志愿,避开体检结果中所限制的专业,就不会因身体原因发生退档。
报考军事和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除了要参加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外,根据《军事院校招生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针对公安类院校招生的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在高考后还要参加军校体检和面试。军校院校录取以军校体检结果为依据。(贾晓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