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我校要求理科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考生选测科目为历史,对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我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对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对江苏省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十、收费标准: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750元—1500元。
十一、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对贫困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校还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多项助学措施,保证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