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十六条 考生在某学科有发明创造和科学研究成果的,电子档案投入学校后不受专业平行志愿的限制,直接安排至其所填报的、与特长相关的专业。
第十七条 江苏省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为物理、历史,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B+B。对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投档考生,总分超过我校在生源地录取线15分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学校确保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二节 学科专长和特殊规定
第十八条 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美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联考+校考)×60%+文化成绩×40%(山东省考生按校考×60%+文化成绩×40%)的标准折合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但专业成绩(联考+校考)×60%(山东省考生按校考×60%)位于前1/3的,外语单科成绩可降低10分后,再折合计算总分排序录取。
体育类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标准折合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英语、日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按投档考生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低于100分),并参考口语成绩、语文成绩录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楚才计划文科班录取考生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均不低于110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楚才计划理科班录取考生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不低于110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录取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以上分数标准适用于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按相应标准折算)
第二十条 身高要求。楚才计划文、理科班投档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投档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旅游管理专业投档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投档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体育类专业投档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2cm以上,女生162cm以上。
第二十一条 化学生物学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生物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在新生进校后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节 退 档
第二十二条 凡填报学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三条 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四条 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五条 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六条 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要求的考生和体育特长生专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五章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21项。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通过设立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予以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一条 所录专科考生,除国际合作办学类在校本部学习外,其他分别在武昌校区、汉口校区和人民武装学院学习。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