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法官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办高等法律院校。学院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写院名。
国家法官学院设有教务部、教学部、科研部、信息中心、合作交流部等12个内设机构。并根据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设置有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公共基础理论教研室。成立了中国司法审判、WTO与中国司法、民商事审判实务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学院先后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执行官协会以及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等国开展合作与交流,取得了积极成果。
学院现有在校生1000余名。多年来,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高效、系统的管理模式,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学生管理队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硬件设施完备、环境幽雅、景色宜人。
高等学历教育(高自考、成教)、司法考试培训、高级法官培训以及高、中级法院院长任职资格培训是学院教学的核心部分。迄今为止,学院已为全国各级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行业以及中、外资企业培养、培训了大批法律专门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与广泛赞誉。
2006年,本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专科、专升本、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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